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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月工作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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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时间安排是制定计划的关键。只有合理的时间安排,才能保证计划的可行性和实施效果。怎样才能写好安全生产工作月工作计划表?这里给大家提供安全生产工作月工作计划表,方便大家学习。

安全生产工作月工作计划表篇1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工作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五条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十六条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第十七条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第十八条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3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目录

一、安全工作目标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三、提高管理及业务素质,加强机构人员配备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会议

五、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奖罚

六、强化项目管理、制定达标计划

七、加强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的监督管理

八、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九、合理使用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月工作计划表篇2

根据中共__委宣传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订20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建设“平安__”、加强安全社区建设,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类事故与人员伤害,促进安全建设目标。

二、重点工作及实施步骤

20__年我社区创建工作分四阶段实施。即:启动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

(一)启动阶段(20__年5月30日)。组成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__担任,副组长由__担任,成员由社区工作者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__社区。

(二)实施阶段(20__年5月30日-6月底)。按照实施方案和计划,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实施计划,逐项完成安全促进项目。

(四)总结阶段(20__年7月)。对20__年度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安全社区建设作为提升公民安全意识,提高社区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和伤害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建设“平安院校”、实现社会安全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要把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保障有力,措施到位。

各社区要创造条件、调动力量、克服困难,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做到“资金、人员、责任、任务”四落实。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全面分析、制定措施、及时解决,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三)严格标准,务求实效。

街道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安全社区创建标准,实实在在地开展每一项安全促进项目,坚决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使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成为建设“平安__”的坚实基础。

安全生产工作月工作计划表篇3

根据中共__委宣传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订20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建设“平安__”、加强安全社区建设,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类事故与人员伤害,促进安全建设目标。

二、重点工作及实施步骤

20__年我社区创建工作分四阶段实施。即:启动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

(一)启动阶段(20__年5月30日)。组成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__担任,副组长由__担任,成员由社区工作者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__社区。

(二)实施阶段(20__年5月30日-6月底)。按照实施方案和计划,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实施计划,逐项完成安全促进项目。

(四)总结阶段(20__年7月)。对20__年度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安全社区建设作为提升公民安全意识,提高社区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和伤害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建设“平安院校”、实现社会安全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要把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保障有力,措施到位。

各社区要创造条件、调动力量、克服困难,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做到“资金、人员、责任、任务”四落实。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全面分析、制定措施、及时解决,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三)严格标准,务求实效。

街道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安全社区创建标准,实实在在地开展每一项安全促进项目,坚决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使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成为建设“平安__”的坚实基础。

安全生产工作月工作计划表篇4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全面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努力减少与预防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决定在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创造良好交通消防安全环境的工作目标,实现“三个确保不发生”: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在重要场所、重要节点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而导致死人火灾事故。

(二)全面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力争火灾隐患排查达到“四清两掌握”,即火灾隐患数量清、整改期限清、整改措施清、整改结果清,切实掌握各单位消防安全重点、消防安全状况。

(三)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实现一般火灾隐患1oo%落实整改,重大隐患1oo%挂牌督办、隐患消除前1oo%落实责任措施。

(四)严格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火灾事故做到“两杜绝”,即杜绝死人火灾事故,杜绝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坚持整体防控,力争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安运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的具体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研究阶段性消防安全重点工作,定期通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三、工作任务

(一)扎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消除火灾隐患,结合交通运输系统的实际,深入扎实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性地开展排查整治。严厉打击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各种非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坚决依法从严整治,对重大火灾隐患,一律要挂牌督办。

(二)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消防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将责任明确到个人,在安全培训教育时,积极发动单位职工及驾驶员等基层力量参与此项工作,同时,全系统各单位对办公楼周围的场所要认真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资料。

(三)扎实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实地演练,要严格按照灭火扑救和应急抢险救援实战的要求,配齐有效消防器材。结合本单位的特点组织开展初起灭火扑救和抢险救援应急演练。组建检查组,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并立即修订完善本单位火灾应急预案,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客运车辆灭火器技术性能进行实地检查,确保在应急救援时可以随时调得出、用得上。

(四)扎实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重大节假日和重点时段的消防安全值班工作,一定要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如发现火灾事故,及时处置险情,限度减少损失和影响。

(五)扎实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相关人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落实专(兼)职消防宣传员负责现场消防检查和宣传工作,要设立固定消防宣传专栏,指定专人根据各个时期的防火重点及时更换宣传内容,利用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宣传标语等进行消防常识宣传,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及时发现和消除现场的火灾隐患。充分利用驾驶员安全教育的时机,着重学习消防方面相关知识,向司乘人员宣传消防安全相关知识,不断提高企业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四、工作重点

(一)交通运输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整治。以客运场站、码头、货物集散地、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停车场等公共场所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性质擅自变更、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或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等消防隐患,检查交通运输企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存在不落实的问题。

(二)交通运输工具。以客运车(船)、公交、出租车及油船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船)为重点,排查车(船)技术状况是否良好、车(船)是否按规范配备消防救生设备、消防救生逃生装置是否完好等情况。

(三)交通运输在建工程。排查工地作业区、办公生活区、工人宿舍的临时用电、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规范要求,是否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和标牌,是否明确消防责任区和责任人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监管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要求。

(四)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以交通运输企业和交通建设施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为重点,检查其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重点检查驾驶员、船员、押运员等对车(船)配备的消防安全设施是否会正确使用。是否熟悉在消防应急中的岗位职责,是否按要求组织演习。

(五)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以公路隧道、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所、监控中心、养护工区、物资储备库、超限检测站、执法执勤点等为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消防器械缺损、失效、过期情况,照明、供配电、通风、用火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技术规范,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监管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六)消防车通道整治。各单位要重点整治客运场站、加油站、码头、货物集散地、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办公大楼、住宅小区、出租房等区域,确保无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七)单位办公场所和单位管理的职工宿舍。各单位要在当地消防部门指导下,对单位所属办公楼、职工宿舍、重要工作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排查,严格整改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行动员部署,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保卫各项任务。各单位要根据方案,结合自身职责任务,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实际,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因地制宜,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确定本行业、本单位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各单位要强化整体意识,按照方案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履行职责,并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密切协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奖惩,激励工作。市局将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细的要通报批评,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计划,每月3日前要及时将上月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及本月消防工作部署情况上报市局安全运输科。

安全生产工作月工作计划表篇5

一、工作目标

(一)创造良好交通消防安全环境的工作目标,实现“三个确保不发生”: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在重要场所、重要节点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而导致死人火灾事故。

(二)全面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力争火灾隐患排查达到“四清两掌握”,即火灾隐患数量清、整改期限清、整改措施清、整改结果清,切实掌握各单位消防安全重点、消防安全状况。

(三)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实现一般火灾隐患1oo%落实整改,重大隐患1oo%挂牌督办、隐患消除前1oo%落实责任措施。

(四)严格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火灾事故做到“两杜绝”,即杜绝死人火灾事故,杜绝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坚持整体防控,力争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安运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的具体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研究阶段性消防安全重点工作,定期通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三、工作任务

(一)扎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消除火灾隐患,结合交通运输系统的实际,深入扎实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性地开展排查整治。严厉打击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各种非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坚决依法从严整治,对重大火灾隐患,一律要挂牌督办。

(二)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消防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将责任明确到个人,在安全培训教育时,积极发动单位职工及驾驶员等基层力量参与此项工作,同时,全系统各单位对办公楼周围的场所要认真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资料。

(三)扎实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实地演练,要严格按照灭火扑救和应急抢险救援实战的要求,配齐有效消防器材。结合本单位的特点组织开展初起灭火扑救和抢险救援应急演练。组建检查组,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并立即修订完善本单位火灾应急预案,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客运车辆灭火器技术性能进行实地检查,确保在应急救援时可以随时调得出、用得上。

(四)扎实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重大节假日和重点时段的消防安全值班工作,一定要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如发现火灾事故,及时处置险情,限度减少损失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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